《内蒙古自治区中药配方颗粒标准(第三批)》(征求意见稿)

包含通草、卷柏(垫状卷柏)、制天南星(天南星)、乳香(埃塞俄比亚乳香)、山慈菇(独蒜兰)、炒鸡内金、蝉蜕、白薇(白薇)、鳖甲、绵马贯众、预知子(木通)、海金沙、马鞭草、老鹳草(野老鹳草)、土鳖虫(地鳖)、茯苓皮、胖大海、蚕沙、花椒(花椒)、冬葵果、地骨皮(枸杞)、肉豆蔻、灯心草、棕榈炭、牡丹皮、九节菖蒲、制草乌、茜草炭、黑芝麻、香薷(江香薷)、谷精草、西洋参和天冬配方颗粒

文书类别:药品/文件依据/征求意见稿 文书页数:103页 更新时间:2023-12-20

应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 应用岗位:中药配方颗粒标准 法规依据:国家药监局 国家中医药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医保局关于结束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的公告 (2021年

¥ 0.00
预览显示加载中
占位
在线咨询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