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黑豆等16个配方颗粒质量标准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核通过了黑豆等16个配方颗粒质量标准,自2023年12月18日发布之日起施行。除本标准另有规定外,有关农药残留、重金属及有害元素、真菌毒素及二氧化硫残留等仍参照现行版《中国药典》中药饮片的规定执行。

文书类别:药品/文件依据/标准依据 文书页数:59页 更新时间:2023-12-19

应用地区:浙江省 应用岗位:中药配方颗粒 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 0.00
预览显示加载中
占位
在线咨询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