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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我省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配备使用,提升药学服务质量,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规范药品零售企业配备使用执业药师的通知》(国药监药管〔2020〕25号)精神,起草了《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药品零售企业配备使用执业药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文书类别:药品/文件依据/法规文件 文书页数:3页 更新时间:2021-08-24
应用地区:辽宁省 应用岗位:执业药师;质量负责人 法规依据:《药品管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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