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由贸易港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临床急需进口药品医疗器械带离使用管理办法》

为满足海南自由贸易港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以下简称“先行区”)患者诊疗需求,加强临床急需进口药品医疗器械(以下简称“特许药械”)带离先行区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医疗机构”)使用的管理,根据《关于支持建设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的实施方案》(发改地区〔2019〕1482号)、《海南自由贸易港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临床急需进口药品医疗器械管理规定》(琼府〔2023〕16号),制定本办法。

文书类别:药品/文件依据/法规文件 文书页数:4页 更新时间:2023-11-30

应用地区:海南省 应用岗位:药品、医疗器械带离使用 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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