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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1
牙膏 微生物检验方法总则
General Guidelines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牙膏微生物学检验的基本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牙膏样品的采集、保存及供检样品制备。
2 仪器和设备
2.1 天平: 0-200g ,精确至 0.1g 。
2.2 高压灭菌器。
2.3 振荡器。
2.4 三角瓶: 250mL 、 150mL 。
2.5 玻璃珠。
2.6 灭菌刻度吸管: 10mL 、 1mL 。
2.7 均质器。
2.8 灭菌均质袋。
3 培养基和试剂
3.1 SCDLP 液体培养基
成分:酪蛋白胨 17g
大豆蛋白胨 3g
氯化钠 5g
磷酸氢二钾 2.5g
葡萄糖 2.5g
卵磷脂 1g
吐温 80 7g
蒸馏水 1000mL
制法:先将卵磷脂在少量蒸馏水中加热溶解后,再与其他成分混合,加热溶解,调 pH
为 7.2 ~7.3 分装 ,每瓶 90mL ,121 ℃ 高压灭菌 20min 。注意振荡 ,使沉淀于底层的吐温 80 充
分混合,冷却至 25 ℃ 左右使用。
注: 如无酪蛋白胨和大豆蛋白胨,也可用多胨代替。
4 样品的采集及注意事项
4.1 所采集的样品,应具有代表性,一般视每批 牙膏 规格大小,随机抽取相应数量的包装
单位 。检验时 ,应从不少于 2个包装单位的样品中共取 10g 。包装量小于 20g 的样品 ,采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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