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指导原则中的人源干细胞产品是指起源于人的成体干细胞(adult stem cells,ASCs)、人胚干细胞(embryonic stem cells , ESCs ) 和 诱 导 多 能 干 细 胞 ( induced pluripotent stem cells,iPSCs),经过一系列涉及干细胞的体外操作,一般包括扩增、基因修饰、诱导分化、转(分)化等,获得的干细胞及其衍生细胞产品。
文书类别:药品/文件依据/征求意见稿 文书页数:3页 更新时间:2023-10-07
应用地区:全国 应用岗位:人源干细胞产品非临床研究 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