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药品零售连锁(总部)企业监管,促进全区药品零售连锁业有序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参照兄弟省市的做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文书类别:药品/文件依据/征求意见稿 文书页数:11页 更新时间:2023-09-07
应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 应用岗位:药品零售连锁(总部)企业 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