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置服务产品资料接收凭证&前置服务产品咨询问题申请表&第二类创新医疗器械申请及服务流程图&第三类创新医疗器械申请及服务流程图

本文档为《上海市创新医疗器械注册指导服务工作规范》(沪药监通告〔2023〕21号)相关工作附件。

文书类别:医疗器械/申报资料/审批/审查申请 文书页数:5页 更新时间:2023-07-11

应用地区:上海市 应用岗位:创新医疗器械申请 法规依据:《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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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附件 1 前置服务产品资料接收凭证 沪药监许械注接 〔 沪械前 〕 申请服务事项: 申请人: 产品名称: 住所: 申请时间: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交材料情况: 前置服务产品提交资料 接收资料情况 (接收人填写 ) 快递单号: 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以上资料均需按 A4 标准制作。 (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交申请人,一份留存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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