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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2
甲氨蝶呤 检测试剂注册审查指导原则
本指导原则旨在为医疗器械 注册 申请人(以下简称 “ 申请
人 ” )进行 甲氨蝶呤 检测试剂的注册申报提供技术指导,同时
也为医疗器械监督管理部门对注册申报资料的审评提供技术参
考。
本指导原则是对该类试剂注册申报资料的一般要求,申请
人应依据产品的具体特性确定其中内容是否适用,若不适用,
需具体阐述理由及相应的科学依据,并依据产品的具体特性对
注册申报资料的内容进行充实和细化。如申请人认为有必要增
加本指导原则不包含的研究内容,可自行补充。
本指导原则是供申请人和技术审评人员使用的指导性文件,
但不包括注册审批所涉及的行政事项 , 亦不作为法规强制执行 ,
如果有能够满足相关法规要求的其他方法,也可以采用,但需
要提供详细的研究资料和验证资料。 需在遵循相关法规和强制
性标准的前提下使用本指导原则。
本指导原则是在现行法规、标准体系以及当前认知水平下
制定的,随着法规、标准的不断完善和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
本指导原则相关内容也将适时进行调整。
一、适用范围
本指导原则 适 用于以化学发光法、液 相色谱 -串联质谱法 、
均相酶免疫等方法对 人体 血清 /血浆 中甲氨蝶呤 进行定量检测的
体外诊断试剂。其他方法学的 甲氨蝶呤 检测试剂注册可参照本
指导原则,但应根据产品的具体特性确定其中内容是否适用。
二、 注册审查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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