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氨蝶呤检测试剂注册审查指导原则

本指导原则适用于以化学发光法、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均相酶免疫等方法对人体血清/血浆中甲氨蝶呤进行定量检测的体外诊断试剂。其他方法学的甲氨蝶呤检测试剂注册可参照本指导原则,但应根据产品的具体特性确定其中内容是否适用。

文书类别:医疗器械/文件依据/标准依据 文书页数:19页 更新时间:2023-07-07

应用地区:全国 应用岗位:医疗器械注册审查 法规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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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5 — 附件 12 甲氨蝶呤 检测试剂注册审查指导原则 本指导原则旨在为医疗器械 注册 申请人(以下简称 “ 申请 人 ” )进行 甲氨蝶呤 检测试剂的注册申报提供技术指导,同时 也为医疗器械监督管理部门对注册申报资料的审评提供技术参 考。 本指导原则是对该类试剂注册申报资料的一般要求,申请 人应依据产品的具体特性确定其中内容是否适用,若不适用, 需具体阐述理由及相应的科学依据,并依据产品的具体特性对 注册申报资料的内容进行充实和细化。如申请人认为有必要增 加本指导原则不包含的研究内容,可自行补充。 本指导原则是供申请人和技术审评人员使用的指导性文件, 但不包括注册审批所涉及的行政事项 , 亦不作为法规强制执行 , 如果有能够满足相关法规要求的其他方法,也可以采用,但需 要提供详细的研究资料和验证资料。 需在遵循相关法规和强制 性标准的前提下使用本指导原则。 本指导原则是在现行法规、标准体系以及当前认知水平下 制定的,随着法规、标准的不断完善和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 本指导原则相关内容也将适时进行调整。 一、适用范围 本指导原则 适 用于以化学发光法、液 相色谱 -串联质谱法 、 均相酶免疫等方法对 人体 血清 /血浆 中甲氨蝶呤 进行定量检测的 体外诊断试剂。其他方法学的 甲氨蝶呤 检测试剂注册可参照本 指导原则,但应根据产品的具体特性确定其中内容是否适用。 二、 注册审查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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