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优化药品审评检查的若干措施》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根据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支持招商引资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藏药监[2023]61号)要求,进一步优化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以下简称“两品一械”)审评检查流程,提高审评检查实效性和靶向性,防范化解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以下措施。

文书类别:药品/文件依据/工作文件 文书页数:8页 更新时间:2023-06-20

应用地区:西藏自治区 应用岗位:药品审评检查 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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