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8 天重复剂量吸入毒性试验
28-Day Inhalation Toxicity Study
(征求意见稿)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啮齿类动物 28 天重复剂量吸入毒性试验的基本原则、要求和方法。
本规范适用于化妆品原料的 28 天重复剂量吸入毒性的评价。
2 试验目的
对于有短期反复吸入暴露可能的化妆品原料,需进行 28 天重复剂量吸入毒性试验。通
过该试验不仅可获得一定时期内反复吸入受试物后引起的健康效应 、受试物作用靶器官和受
试物体内蓄积能力资料 ,并可估计吸入的无有害作用水平 ,后者可用于人群吸入的定量风险
评估。
3 术语与定义
3.1 28 天重复剂量吸入毒性
是指在有限时间 ( 28 天 )内 ,每日反复通过吸入途径接触受试物后所引起的不良反应 。
3.2 气溶胶 aerosol
悬浮在空气中具有可以忽略下降速度 /沉降速度的固态 、液态或固液态混合颗粒状物质 。
3.3 空气动力学直径 aeodynamic equivalent diameter(AD)
气溶胶颗粒与不同直径标准单位密度 ( 1.0 g/cm 3)球形颗粒中 某一颗粒的 终端沉降速度
相同时,该标准球形颗粒的直径即为 空气动力学直径 。其计量单位为 μm。
3.4 空气动力学质量中位数直径 mass median aerodynamic diameter(MMAD)
气溶胶中小于和等于某一空气动力学直径的颗粒总质量,占全部颗粒物质量 50% 时,
该直径即为空气动力学质量中位数直径。
3.5 几何标准差 geometric standard deviation(GSD)
用以描述气溶胶颗粒大小的分布状态。以撞击器各级累积百分比为 Y 轴、粒径为 X 轴
拟合 对数概率 曲线 ,以累积百分比 84.1% 对应的粒径除以累积百分比 50% 的粒径 ,即为几何
标准差。
3.6 理论浓度 nominal concentration
制备气溶胶消耗受试物的量除以通过暴露系统的空气总体积。
3.7 实际浓度 analytical concentration
暴露系统中动物呼吸区经采样分析获得的气溶胶浓度。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