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经营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申请表

1.二维码编号应与受理系统匹配。 2.表格中项目内容应填写齐全。 3.“申请企业名称”、“注册地址”、“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仓库地址”、“企业法定代表人”、“药品经营许可证编号”、“药品GSP证书编号”应与证照信息一致。 4.法定代表人应签字。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签字的,应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同意委托他人代签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书应明确代签事项范围及有效期。 5.符合受理条件。 6.加盖公章,公章与“单位名称”一致。

文书类别:药品/申报资料/许可 文书页数:1页 更新时间:2023-05-06

应用地区:北京市 应用岗位: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 法规依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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