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急性吸入毒性试验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为规范开展化妆品和新原料的安全评价工作,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组织起草了《化妆品急性吸入毒性试验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

文书类别:化妆品/文件依据/征求意见稿 文书页数:3页 更新时间:2023-02-24

应用地区:全国 应用岗位:化妆品急性吸入毒性试验 法规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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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附件 10 《 化妆品急性吸入毒性试验技术指导原则 (征求意见稿 ) 》起草说明 为规范开展化妆品和新原料的安全评价工作 , 根据 《 化 妆品监督管理条例 》《 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 》《 化妆品注 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 》《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 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 ,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组织 起草了 《 化妆品急性吸入毒性 试验技术指导原则 ( 征求意见稿 )》( 以下简称 《 技术指导原 则(征求意见稿 )》)。现将起草的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 起草的必要性 化妆品以涂擦 、 喷洒或者其他类似方法施用于皮肤 、 毛 发 、 指甲 、 口唇等人体表面 , 由于部分剂型 、 使用方法或 者 原料本身特性的影响 , 化妆品或者其中 部分 原料可能存在吸 入暴露风险。根据《化妆品安全评估技术导则 》,有吸入暴 露可能时 , 需考虑吸入暴露引起的健康危害效应 。 在进行吸 入暴露相关安全风险评估时,首先需要考虑急性吸入毒性 , 因此 , 有必要 对相关技术 问题开展 系统性研究 、 讨论 , 制定 相应 的技术指导原则 , 以规范和指导化妆品急性吸入毒性研 究和评价 。 二、制定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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