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中药配方颗粒标准(第二批)(公示稿)

包含青风藤(青藤)、全蝎、石菖蒲、丝瓜络、锁阳、烫狗脊、五味子、豨莶草(豨莶)、豨莶草(腺梗豨莶)、细辛、仙茅、徐长卿、薏苡仁、玉竹、竹茹(青秆竹)、艾叶、白及、柏子仁、炒谷芽、炒僵蚕、炒决明子(钝叶决明)、沉香、茺蔚子、穿山龙、醋乳香、大腹皮、淡豆豉、地榆炭(地榆)、丁香、冬凌草、法半夏、麸煨肉豆蔻、茯苓、浮萍、覆盆子、枸杞子、桂枝、鸡骨草、焦槟榔、莲子、莲子心、路路通、马齿苋、藕节、佩兰、千年健、艾叶

文书类别:药品/文件依据/征求意见稿 文书页数:135页 更新时间:2022-12-19

应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 应用岗位:中药配方颗粒标准 法规依据:《国家药监局 国家中医药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医保局关于结束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的公告》(2021年第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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