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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关于规范实施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的若干指导意见》(京政法制发〔2015〕16号)等规定中关于规范实施处罚裁量基准制度的要求,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了《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医疗器械监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的通知》(京药监发〔2020〕240号)。
文书类别:医疗器械/文件依据/征求意见稿 文书页数:3页 更新时间:2022-04-09
应用地区:北京市 应用岗位:医疗器械注册 法规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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