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中药材产地趁鲜切制工作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本指导意见所称“产地趁鲜切制”是指按照传统加工方法将采收的新鲜中药材切制成片、块、段、瓣等,虽改变了中药材的外观形态,但未改变中药材的性质,且减少了中药材干燥、浸润、切制、再干燥的加工环节,一定程度上有利于保障中药材质量的产地加工方式。

文书类别:药品/文件依据/征求意见稿 文书页数:16页 更新时间:2022-10-14

应用地区:辽宁省 应用岗位:中药材产地趁鲜切制 法规依据:《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中药饮片生产企业采购产地加工(趁鲜切制)中药材有关问题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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