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规范中药材产地加工(趁鲜切制)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黑龙江省中药生产企业开展中药材趁鲜加工或采购具备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的产地加工企业生产的趁鲜切制中药材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指导意见。

文书类别:药品/文件依据/征求意见稿 文书页数:18页 更新时间:2022-10-11

应用地区:黑龙江省 应用岗位:中药材产地加工(趁鲜切制) 法规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国家药监局关于促进中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黑龙江省中医药产业发展规划》

¥ 0.00
预览显示加载中
占位
在线咨询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