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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指导原则主要适用于化学药品,其一般原则也适用于治疗用生物制品。在体内分解为两种或以上活性成份的药物研发也可参考本指导原则。本指导原则不适用于中药复方药物以及由维生素、微量元素和矿物质组成的复方药物。
文书类别:药品/文件依据/征求意见稿 文书页数:13页 更新时间:2022-09-07
应用地区:全国 应用岗位:复方药物临床试验 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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