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保健食品备案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等规定以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制修订了《保健食品原料目录 营养素补充剂(2022年版)(征求意见稿)》《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 营养素补充剂(2022年版)(征求意见稿)》和《保健食品原料目录 蛋白质(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建议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19日。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文书类别:特殊食品/文件依据/法规文件 文书页数:3页 更新时间:2021-12-21
应用地区:全国 应用岗位:保健食品注册备案 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