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委托实施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事项的通告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决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0号)规定,现将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委托各地级以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事项通告如下: ​

文书类别:化妆品/文件依据/工作文件 文书页数:页 更新时间:2020-05-29

¥ 0.00

1590763524(1).jpg

在线咨询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