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禁用原料目录》制修订说明
为贯彻落实《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要求,进一步加强化妆品原料管理,保证化妆品的质量安全,
规范和促进化妆品行业健康发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
启动了对《化妆品禁用原料目录》(以下简称《禁用目录》)
的制修订工作,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必要性
(一)满足化妆品行业发展需要
近年来,我国化 妆品生产和消费 均呈现快速发展 的趋
势。化妆品原料的使用与化妆品的质量安全密切相关,随着
化妆品行业的发展和科学认识的提高,根据我国对一些化妆
品原料风险评估结果,同时参考近几 年欧盟、美国等化妆品
行业发达国家或地区对一些化妆品评估和法规调整情况,发
现部分原料急需调整管理使用要求。为切实保障消费者的使
用安全,按照从严管理原则,我国《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
( 2015 版)中禁用原料管理规定亟待调整。
(二)满足化妆品安全监管的需要
《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禁止用于化妆品生产的原料目
录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公布。随着科学技术的
发展,新的检测方法和安全评估方法的出现,逐步发现部分
原料可能存在潜在安全风险,需要加强管理。为了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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