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化妆品生产企业行业信用评价和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pdf

天津市化妆品生产企业行业信用评价和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pdf

文书类别:化妆品/文件依据/法规文件 文书页数:16页 更新时间:2021-01-11

应用地区:天津市 应用岗位:质量管理 法规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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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天津市 化妆品 生产企 业 行业信用评价 和分类 管理办法(试行)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 加快推进我市化妆品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 建立和 完善化妆品生产领域信用评价体系, 推动化妆品生产企业落实主 体责任,引导依法诚信从业,促进产业健康发展,根据《化妆品 监督管理条例》、《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 国务院办公厅关 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 制的指导意见》( 国办发〔 2019 〕 35 号)和《天津市市场主体 信用信息管理办法》、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行业(领 域)信用评价体系工作实施方案》 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 化妆品 监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方案使用于 注册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持有有效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且从事化妆品生产活动的化妆品生产 企业安全信用信息归集、行业信用等级评定及分类监管 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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