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人(MAH)要主动对药品生产质量管理体系、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行为等开展持续性的自我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自我纠正,不断提升药品生产合规水平。
文书类别:药品/文件依据/工作文件 文书页数:8页 更新时间:2021-07-09
应用地区:江苏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