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生产质量安全负面清单

为进一步夯实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含持有药品批准文号的药品生产企业,以下简称持有人)药品生产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四个最严”要求,着力保障药品安全有效,积极推动药品高质量发展,根据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新颁布的《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制定《安徽省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生产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清单》《安徽省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生产质量安全负面清单》,现予以发布。各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务必严格落实清单内容,全面履行主体责任。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

文书类别:药品/文件依据/法规文件 文书页数:4页 更新时间:2022-03-31

应用地区:安徽省 应用岗位: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 法规依据:根据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新颁布的《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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