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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主要针对登记状态为“A”的药包材生产企业。检查会基于产品的保护性、相容性等特性,结合企业实际情况进行针对性监管。
国家药监局发布的《药包材附录》已于1月1日起施行,并配套发布了《药包材附录检查指导原则》,旨在加强药包材生产质量管理,确保生产过程持续合规。相关企业应重点关注以下方面
·研发机构虽然创新力强,但普遍缺乏药品生产、质量管理、上市放行等实战经验;·生产企业往往陷入“自我审计”盲区,对委托产品的质量风险评估不足;·医药集团从管理者转变为责任主体,面临质量管理体系重建、与受托方职责划分不清的转型阵痛;
法规明确要求MAH对受托生产企业负有审计责任,一旦生产管理出现重大缺陷,行政处罚也会落到MAH头上。
药品GMP认证制度取消后,药监机构就不再发放GMP证书了,那药企要如何向上下游的合作伙伴、海外市场持续、有力地证明自己始终符合GMP规范?
MAH制度全面推行,B证已成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委托生产的关键资质。
政策推动药品生产许可需求进入爆发期,不少企业想进入市场,但都面临“不懂资质条件筹备、不熟悉审批流程、不会搭建质管体系、难以应对现场核查”等难点,稍不注意就容易让前期投入打水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