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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主要针对登记状态为“A”的药包材生产企业。检查会基于产品的保护性、相容性等特性,结合企业实际情况进行针对性监管。
药品批发零售一体化经营工作,自2026年6月1日起施行
国家药监局发布的《药包材附录》已于1月1日起施行,并配套发布了《药包材附录检查指导原则》,旨在加强药包材生产质量管理,确保生产过程持续合规。相关企业应重点关注以下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