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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已于2024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其中,针对企业质管机构或质管人员应当履行的职责作出了新的规定。除了旧版GSP要求的职责以外,机构或人员还需做到以下几点......
现国家药监局结合产品研发实际,又于2024年7月发布了进一步要求及解读,宽限两年执行上述规定,即自2026年4月1日起,射频治疗仪、射频皮肤治疗仪类产品,未依法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不得生产、进口和销售。
风险分析是一个连续不断的过程,也是医疗器械风险管理的首要工作。那么,企业要如何进行风险分析?风险分析具体包含哪些内容呢?
根据《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第十条和第十三条,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应包括以下内容,企业可自行截图收藏。那么我们今天重点要讲,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禁止出现哪些内容?
根据《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规定,已注册的医疗器械发生注册变更的,申请人应当在取得变更文件后,依据变更文件自行修改说明书和标签。
业内很多朋友都咨询过CIO医疗器械进口事宜,那么我们今天就和大家分享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日前,国家药监局组织修订发布了《体外诊断试剂分类目录》,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实施的过渡期根据不同的注册或备案形式进行了分别说明。医疗器械注册备案人注意,针对产品的延续注册,国家药监局作出了如下规定......
为了进一步提升分类界定工作质量和效率,5月11日,国家药监局发布了关于规范医疗器械产品分类界定工作的公告。《公告》明确了新研制医疗器械分类界定的申请途径,注册备案人应重点关注以下几点......
近日,国家药监局发布了《关于规范医疗器械产品分类界定工作的公告》,将于2024年9月1日起施行。其中,《公告》对于医疗器械分类界定的申请资料提出了新的要求,医疗器械注册备案人注意了:
《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变更的,应当向原发证部门提出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并提交规定中涉及变更内容的有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