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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16日,上海市药监局发布《上海市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质量安全重点管理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CIO梳理总结以下重点,药企亟需关注:
根据《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七条规定:药品零售企业,是指将购进的药品直接销售给消费者的药品经营企业。
根据品种的安全性特征加强药品上市后监测,在上市早期通过在药品说明书、包装、标签中进行标识等药物警戒活动,强化医疗机构、药品生产及经营企业和患者对疑似药品不良反应信息的报告意识。
前段时间,四川省药监局发布了《四川省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办法明确了零售连锁总部必须对连锁门店实行“七统一”管理,也就是统一企业标识、统一管理制度、统一计算机系统、统一人员培训、统一采购配送、统一票据管理、统一药学服务标准。
药品生产监督检查包括许可检查、常规检查、有因检查和其他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2024年1月5日,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发布了《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检查指南(试行)》的通知,用以指导药监部门对提供第三方平台服务的企业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1月9日至10日,全国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对今年药品监管工作作了四个方面的具体部署......
通过对药品经营企业全面内审中的注意事项讲解,旨在提高企业员工素质和企业管理水平,从而降低企业经营风险。
CIO在监管盘点中分享过:某药行连锁总部因网售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被罚。那么,企业在网售药品时应当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日前,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发布了《关于加快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沟通交流和申报的有关措施》,CIO为大家整理了其中的部分重点内容。 针对不同的研发申报节点,申请人应当提交的药学资料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