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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适用规则》自2024年8月1日起就正式实施了, 众所周知,企业如果销售假劣药,不仅会被没收违法产品和违法所得,还可能会面临巨额罚款。但根据新规《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适用规则》第十五条,明确规定了如有以下情形,企业可免于受罚。
新规《中药饮片标签管理规定》自2024年8月1日起施行,其中,保质期的标注则自2025年8月1日起施行。 根据新规,关于中药饮片标注的具体内容,要求如下,企业需格外注意
为加强出口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国家药监局组织起草了《出口药品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将于9月10日截止征求意见。 该规定明确了出口药品生产企业的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其中,关于生产场所及共线生产的基本要求有以下几点
化妆品的稳定性测试是确保其质量与安全的重要环节。为了推进化妆品安评制度实施,中检院发布了《化妆品稳定性测试评估技术指南》。 《指南》中对于化妆品稳定性评价的试验要求、方法和结果评价都作出了详细的规定。
正式稿和征求意见稿对比起来,每个章节都有一定的修改,我们做了一个非常详细的对比
7月22日,广东省药监局发布了《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质量受权人管理办法》的正式稿,对原办法《广东省药品生产质量受权人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了全面修订,于2024年8月1日起实施。《办法》主要是修订了哪些内容?为什么会做这些修改呢?
近日,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新版《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质量受权人管理办法》,其中对于质量受权人的任职条件做出了明确要求。 质量受权人应当至少具有药学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执业药师资格),具有至少五年从事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实践经验,从事过药品生产过程控制和质量检验工作。
新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自7月1日施行至今,已有一段时间了,对应的,为了规范和指导现场检查工作,国家药监局发布了新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
目前,新规《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已发布实施一段时间。而后,国家药监局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药品经营监督管理有关工作的公告,让我们一起来看看企业应当注意哪些关键点吧。
不少来咨询的朋友都发出过类似的疑问,觉得GMP认证取消了就没必要做GMP检查了,费时费力费成本。 但实际上,CIO一直强调的是,GMP认证取消,更改为GMP符合性检查后,对于企业来说,其实是更为严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