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9月13日通报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商业贿赂案。对医药代表,这不是别人家的事:在回扣—处方—采购链条里,代表处在执行末端,《医药代表管理办法》二十四条把商业贿赂列为硬红线、第十一条明确持有人不得聘用有商业贿赂记录的代表,追责从医院端穿透到经销商、持有人和一线代表个人。把自身合规状态用算账、查票、审人、核链过一遍,靠真实规范可追溯的学术推广建立价值。如有医药代表培训相关需求,欢迎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