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药品经营许可证是开设药房、药品零售企业必须要申请的资质。 2.须经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证。 3.CIO辅导零售药店筹建及一次性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
参考价格 ¥0.00 ¥0.00
典型案例 颐泰康:零售药店筹建
开办药品零售企业(含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门店)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经审批同意,依法获取《药品经营许可证》。
①人员要求:经营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必须配有执业药师或依法经过资格认定药学技术人员。
②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在超市等其他场所从事药品零售活动的,应当具有独立的经营区域。
③独立的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能覆盖企业药品经营和质量控制全过程,并实现药品信息化追溯。
④保证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并符合药品GSP的要求。
鼓励零售连锁化的措施
1.允许药品零售连锁委托符合药品GSP的企业向企业所属门店配送药品,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可不再设立仓库。
2.鼓励“互联网+药品流通”模式,允许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采取“网订店取”“网订店送”方式销售药品。
3.推进基层医疗机构与连锁药店的合作,鼓励连锁药店在社区健康服务、老年患者康复、慢性病人健康管理等方面做出尝试,发挥其服务专业、管理规范的优势和全方位满足人民群众不同用药与健康需求的社会职能。
4.鼓励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在乡镇、村镇设店的积极性,支持进入农村市场。
零售药店可经营的药品范围有哪些?
个人开办药店应具备什么条件?
筹建个体药店软硬件如何准备?
药店选址及场地要求?
如何一次性通过现场检查?
1. 组织架构:协助企业设置组织架构,合理分配管理职责。
2. 人员招聘:提出人员招聘要求,配合重要岗位招聘审核。
3. 硬件规划:规划符合GSP认证要求的硬件筹建/改造方案。
4. 文件编写:建立符合GSP认证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5. 人员培训:对企业进行GSP基础知识培训与GSP迎检培训。
6. 模拟检查:GSP检查前,安排模拟认证验收、纠正缺陷。
7. 证件交付:负责申请资料递交,领取药品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