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助企业对保健食品广告进行审查和监测,规范保健食品广告发布秩序,保障人民群众放心使用保健食品。
项目背景
广州市绿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是香港绿瘦国际集团旗下一家集保健品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集团性公司。绿舰成立以来一直依靠报纸、杂志、知音和互联网进行推广宣传。根据相关规定,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和保健食品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由广告审查机关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为了保证广告发布的合规性,绿舰委托CIO合规保证组织帮助其申请保健食品广告批文。
项目过程
保健食品广告审查全国执行同样的标准,但是由于审查人员自身对文字的理解存在差异,同样的广告文稿就可能有不同的审查结果。为了广告发布的合规性,CIO合规保证组织负责审查绿舰申请的广告批文是否符合要求:
1、广告中有关保健功能、产品功效成分/标志性成分及含量、适宜人群、食用量等的宣传,应当以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说明书内容为准,不得任意改变。
2、广告中必须标明保健食品产品名称、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号、保健食品标识、保健食品不适宜人群。
3、广告中必须说明或者标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的忠告语;电视广告中保健食品标识和忠告语必须始终出现。
保健食品广告还有不得出现的情形和内容,在此不一一列举。
保健食品广告批文需要向省局进行备案申请,CIO合规保证组织负责与药监局沟通广告审批的流程与事项,准备资料,为绿舰办理广告批文申请。
典型意义
按照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未经审查不得发布药品广告。为了规范广告审查工作,加强药品广告监督管理,我国制定了多部与药品广告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人民用药安全提供了有力的保障。CIO合规保证组织协助企业对保健食品广告进行审查和监测,是规范保健食品广告发布秩序的重要举措,也是保障人民群众放心使用保健食品的重要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