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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提问
未办理二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从事医疗器械经营的怎样处罚
CIO在线-菟丝子的回答:
您好。根据《《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号)》,第五十八条:未依照本办法规定备案或者备案时提供虚假资料的,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备案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向社会公告未备案单位和产品名称,可以处1万元以下罚款。(备案时提供虚假资料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告备案单位和产品名称;情节严重的,直接责任人员5年内不得从事医疗器械生产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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