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赣药监处罚〔2024〕19号案件名称生产不符合备案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的化妆品案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江西省诗兰雅化妆品有限公司违法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或自然人身份证号码(隐去出生月日四位数字)91360622MA37XW823N法定代表人姓名李显堂主要违法事生产不符合备案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的化妆品案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二款、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第六十条等行政处罚的具体内容没收违法所得、罚款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和《缴款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9日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序号1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桂药监流稽罚〔2024〕3号案件名称广西嘉进医药批发有限公司销售劣药藿香正气水(批号:23060702)案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广西嘉进医药批发有限公司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91450400763095052B法定代表人姓名彭桂华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销售的藿香正气水(上市许可持有人:广西葛洪堂药业有限公司,受托生产单位:广西百琪药业有限公司,规格:每支装10毫升,包装规格:每盒装10支,批号:23060702)由梧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于2023年8月11日抽检,2023年9月18日经梧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检验结果为【装量】项下的“5支装量均少于标示装量,不符合规定”,检验结论为“本品按《中国药典》2020年版一部检验,结果不符合规定”。经查实,当事人于2023年7月18日从广西水力药业有限公司购进的藿香正气水(批号:23060702)共计1800盒,购进价格为7.5元/盒,货值金额为13500.00元,共销售了1784盒,销售价格为7.688元/盒,销售金额为13715.39元;自行报损销毁1盒;抽样购买16盒,销售价格为8.5元/盒,销售金额为136.00元;召回1190盒,并已退回供应商,退回价格为7.50元/盒,退货金额为8925.00元。因此,本案违法所得合计为4694.98元。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销售劣药藿香正气水(批号:23060702)的违法行为,并给予当事人如下行政处罚:没收销售劣药藿香正气水(批号:23060702)的违法所得人民币肆仟陆佰玖拾肆元玖角捌分(4694.98元),免除其他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主动履行 2024年4月29日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8日备注附件:桂药监生稽罚〔2024〕3号-嘉进(公示版).pdf附件桂药监生稽罚〔2024〕3号-嘉进(公示版)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申报企业名称受理事项涉及市州联系人、联系电话检查时限要求四川欣华西医药有限公司变更仓库地址:由“成都市武侯区草金路南段229号2幢4层8、9号”变更为“成都市武侯区草金路南段229号2幢4层7、8、9号”。成都周莉梅:135481897232024年4月26日前返回检查结果。四川欣佳能达医药有限公司变仓库地址:由“成都市高新区康强二路398号6、7、8、11、12栋”变更为“成都市高新区康强二路398号4栋A区、6、7、8、11、12栋”。黄婷婷:13541059280四川省亿康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变仓库地址:由“成都市武侯区鞋都南一路9号3栋6楼1号602室”变更为“成都市武侯区鞋都南一路9号3栋6楼1号601室、602室”。张凌红:13438318007四川鹭燕金天利医药有限公司1.变更经营地址:由“德阳市沱江东路13号办公楼3层”变更为“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渝江路2号综合办公楼4层”;2.变更仓库地址:由“德阳市沱江东路13号办公楼1层、2层”变更为“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渝江路2号仓库1层、2层”。德阳蔡政:13548257851四川凯宾药业有限公司1.变更经营地址:由“宜宾市南溪区幸福东路288号第3层B区”变更为“四川省宜宾市江安县江安镇夕佳大道147号1栋1单元3楼1号A区”;2.变更仓库地址:由“宜宾市南溪区幸福东路288号第3层C区”变更为“四川省宜宾市江安县江安镇竹海大道820号3栋1单元2楼1号、3楼1号”;3.变更法定代表人:由“雷冰”变更为“熊吉东”;4.变更主要负责人:由“雷冰”变更为“余华”;5.变更质量负责人:由“代琴”变更为“杨益林”。宜宾杨益林:15883198368备注:1.《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事项现场核查由企业所在市(州)市场监管局安排实施。上述事项现场核查的联系方式为:成都市局联系地址:致民东路6号1509,电话:63907576;德阳市局联系地址:沱江东路5号,电话:2905216;宜宾市局联系地址:叙州区南岸街道利民路24号,电话:8909221。2.四川欣佳能达医药有限公司、四川凯宾药业有限公司现场核查按照《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药品批发企业检查细则〉的公告》(〔2023〕年 第18号)开展全项目检查,其余现场核查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修订稿)》(食药监药化监〔2016〕160号)开展,检查人员需在核查报告签署意见。3.现场核查报告、整改报告由市(州)局签章原件存档,影印上传省药监局行政许可(备案)系统。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案件名称营口渤海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销售劣药“桑寄生”案处罚决定书文号辽药监(稽八)罚〔2024〕1号被处罚企业名称营口渤海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800076256010A法定代表人蓝波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销售劣药“桑寄生”,销售金额224.52元,违法所得224.52元。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没收违法所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处罚结果没收违法所得224.52元。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主动履行;当事人已于2024年4月10日履行完毕。作出处罚的日期2024年04月10日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现场检查并综合评定,现将万全万特制药(厦门)有限公司《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符合性检查结果公告。企业名称检查地址检查范围检查时间类型检查结果万全万特制药(厦门)有限公司厦门市海沧区新阳工业区阳泰路6号原料药阿立哌唑(原料药二车间阿立哌唑生产线)2024年1月3日—1月5日依申请符合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4年4月12日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序号1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鄂药监武药处罚〔2024〕2号案件名称武汉市康哲医药有限公司为他人从事无证经营药品行为提供药品案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武汉市康哲医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姓名张军成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91420100MA4KLACG1K主要违法事实该公司为他人无证经营提供药品的行为,违反了《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给予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主动履行。2024年4月7日。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4年4月3日。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行政相对人名称江苏苏博康医药有限公司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4MA1UU5062F工商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证号-法定代表人周木子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3****************X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苏药监(宁)药处字〔2024〕2003号违法行为类型违反了《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违法事实江苏苏博康医药有限公司未经许可擅自变更经营地址违反了《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应予处罚。处罚依据《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年修订)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类别警告;罚款处罚内容1.警告;2.处罚款10万元。罚款金额(万元)10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处罚决定日期2024/4/15处罚有效期2024/10/14公示截止期2027/4/15处罚机关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20000014000394R数据来源单位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20000014000394R备注公示截止期依据文件: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规定。罚款金额已确认。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赣药监处罚〔2024〕18号案件名称南昌市东海医疗器材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医疗器械案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南昌市东海医疗器材有限公司违法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或自然人身份证号码(隐去出生月日四位数字)91360124759959604D法定代表人姓名邱碧耀主要违法事实生产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医疗器械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的规定行政处罚的具体内容处罚款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和《缴款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1日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西市监处罚〔2024〕167号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怡然口腔诊所有限公司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MA004X252T工商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证号——相对人证件号码——法定代表人王一飞违法行为类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21)第五十五条;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2016)第十二条违法事实涉案产品名称为临时冠桥树脂材料,医疗器械注册证编号为国械注进20162174478。当事人建立并执行了医疗器械的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涉案医疗器械是当事人2023年2月2日从北京某商贸有限公司购进,购进规格型号为A1(46090)、批号为8481451的临时冠桥树脂材料1盒,规格型号A3(46100)、批号为8303978的临时冠桥树脂材料2盒,单价均为330元/盒,合计990元。2024年3月14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的为规格型号为A1(46090)、批号为8481451的临时冠桥树脂材料1盒,规格型号A3(46100)、批号为8303978的临时冠桥树脂材料1盒,2盒临时冠桥树脂材料的生产日期均为2021年10月18日,失效日期均为2024年01月17日,均已使用50%,均剩余50%,均已过期、失效。涉案医疗器械的存放处为日常使用的诊疗区域,非不合格区,当事人将涉案医疗器械与在有效期内的产品如阿替卡因肾上腺素注射液及其他牙科治疗相关产品混放。无法查证涉案医疗器械在过期、失效后的使用情况。涉案医疗器械货值金额330元,不足1万元。处罚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21)第八十六条第(三)项;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2016)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处罚类别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处罚内容本局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5000元;没收非法财物;罚款金额(万元)0.5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033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处罚决定日期2024/4/14处罚有效期2099/12/30公示截止期2024/7/14处罚机关北京市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日期2024/4/16备注——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2024年3月12日至3月14日,根据《关于印发云南省2024年度疫苗药品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云药监生〔2024〕4号)要求,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云南楚雄云中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开展了药品GMP符合性检查,综合评定结论为不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要求,存在药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之规定,自2024年4月3日起,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云南楚雄云中制药有限责任公司采取暂停所有片剂药品品种生产的风险控制措施。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4年4月11日(此件公开发布)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