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药品监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

为规范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中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裁量权,根据法律,依据相关法规、规章、《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国市监法〔2019〕244号)和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规范实施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的若干指导意见》(京政法制发〔2015〕16号)等规定,制定本《基准》。

文书类别:药品/文件依据/征求意见稿 文书页数:204页 更新时间:2023-12-08

应用地区:北京市 应用岗位:药品 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局令第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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