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委托生产医疗器械目录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器械委托生产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用械安全有效,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国家药监局组织调整了禁止委托生产的高风险植入性医疗器械目录,形成《禁止委托生产医疗器械目录(征求意见稿)》(见附件)。

文书类别:医疗器械/文件依据/法规文件 文书页数:2页 更新时间:2021-11-22

应用地区:全国 应用岗位:医疗器械质量管理 法规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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