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你们回答说氨酚羟考酮片属于二类精神药品,需要有许可范围才可经营。但是二类精神药品目录里没有它,它是复方制剂,包装盒上也没“精”标识。最开始的文件《关于加强对瑞芬太尼、扎莱普隆等药品管理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03]90号)》将氨酚羟考酮片(商品名:泰勒宁片,规格:盐酸羟考酮5mg和对乙酰氨基酚325mg)含麻醉药品的复方制剂列为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后来的文件《关于含麻醉药品复方制剂管理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04]71号)》里规定:口服固体制剂每剂量单位含羟考酮以羟考酮碱计不超过5mg,且该制剂中不含其它列入特殊管制药品的复方制剂按处方药管理。结合两个规定,不是从二精管理过渡到严格处方药管理吗?